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商贸企业进行全面审查,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,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1、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。 2、先网上申请提交资料待国税局审核通过。 3、企业申报、缴纳税款正常。 4、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、销项税额,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。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商贸企业,主管税务机关可延长其纳税辅导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。